“清新福建 畅游海峡” – 首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旅游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打响“清新福建”旅游品牌,尤其是围绕福建跨越发展、自贸区建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中心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推进两岸旅游转型升级,更形象、全面地反映福建旅游所取得的成果,深入探寻两岸四地丰富的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清新福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积累丰富的图片素材,特举办“清新福建 畅游海峡”首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旅游摄影大展。大展由福建省旅游局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发起,联合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摄影组织举办。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赴福建省、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摄影采风创作,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台湾台北摄影学会

香港中华摄影学会

澳门摄影学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中国摄影手机报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色影无忌

新华网摄影频道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台北摄影网

香港中华摄影网

澳门摄影网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官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福建、香港、澳门、台湾)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历史古迹、生态建设和“优美景区、活力之都、魅力古迹、特色小镇、地方美食、温馨温泉、浪漫海滨、乡愁民宿、民俗风情、流行伴手礼”等内容的旅游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 优美景区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 活力之都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 魅力古迹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4.特色小镇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5.地方美食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6.温馨温泉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1. 浪漫海滨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 乡愁民宿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 民俗风情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10.流行伴手礼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不同主题获特级佳作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福建、香港、澳门、台湾)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福建海峡旅游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承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福建海峡旅游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品表所需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 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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