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力勤攝影教育文化基金章程


設立宗旨:

為紀念薛力勤先生對推動澳門攝影教育的畢生貢獻以及延續其推動澳門攝影教育的精神,經澳門攝影學會理監事會通過設立「澳門攝影學會薛力勤攝影教育文化基金」,用作推動本澳及中國大陸攝影教育事業。

基金用途:

1. 推動澳門地區攝影教育事業或相關活動。
2. 推動中國大陸攝影教育事業或相關活動。

申請方法:

1. 透過澳門攝影學會理事會建議提出合乎基金宗旨之申請。
2. 個人申請者,提供資料申請。

基金募存:

1. 澳門攝影學會負責統籌、宣傳、在澳門攝影學會網址http://www.psm.org 設立「澳門攝影學會薛力勤攝影教育文化基金」專版,報導基金捐款人名單、存收、發放、及結存實況,以示公開透明度。
2. A. 澳門攝影學會,設立銀行戶口:

「大豐銀行」/「Banco Tai Fung」

地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四百一十八號   
Tai Fung Bank Headquarters Building, 418,Alameda Dr. Carlos , Macau
A/C No.:帳戶號碼202-1-00826-6
支票抬頭人:「澳門攝影學會」
「The Photographic Society of Macao」
供各捐助人匯存款項,專款指定專用。捐款人可用真名或用代號,務須把存款或匯款單據,傳交澳門攝影學會,以便刊登於網上,以免漏誤。
澳門攝影學會地址:澳門賈伯樂提督街36號永昌大廈地下C座
電話/傳真:2857 2770
電郵:psm@macau.ctm.net

B. 理監事會成員也可代收捐款。

基金管理:

由各澳門攝影學會應屆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會監事長、副監事長組成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的管理和運用,委員會主席由會員大會應屆主席兼任。

*上述章程內容,管理委員會擁有酌情批核權、最後解釋權、及有因應情況作進一步修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