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舞蹈協會主辦 澳門攝影學會協辦
2015“舞韻風華”專題攝影比賽
一、 |
宗 旨: |
以攝影藝術展現舞蹈藝術的動態美感,綜合性地把舞蹈藝術推向另一藝術欣賞層面;讓舞者全神地舞出舞的風韻、舞的精華、舞的千姿百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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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賽辦法: | ||||
作品內容: | 以“劃破時空 舞向2015─兩岸四地舞蹈精英薈萃”舞蹈表演內容為攝影題材(不接受電腦合成之作品,唯參加創意獎之作品除外); | ||||
參賽資格: | 所有職業或業餘攝影愛好者; | ||||
規 格: | 黑白、彩色均可,作品大小為8吋X10吋,無須裝裱; | ||||
作品數量: | 每位參賽者作品數量不限; | ||||
作品識別: | 參賽者必須於作品背面貼上寫有:作品標題、作者姓名及聯絡電話之標籤。而參加創意獎之作品,必須註明。(註:作品標題將作為評分標準之一部份) | ||||
三、 |
報 名: | 參賽者可把姓名與手機號碼電郵至admdance2013@gmail.com或發短訊至62734477或親臨龍影數碼沖印(澳門草堆街93號A地下)報名。 | |||
四、 |
截止報名: | 2014年10月31日 | |||
五、 |
入 場 證: | 2014年11月3日至6日營業時間於龍影數碼沖印派發 | |||
六、 |
拍攝日期: | 2014年11月9日下午3時至4時半 | |||
七、 |
拍攝地點: | 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 | |||
八、 |
進 場: | 所有參賽者需掛上主辦單位發出之入場證,於拍攝開始前半小時在劇院大堂集隊,等候進場。 | |||
九、 |
收件日期: | 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 | |||
十、 |
派發章程:
及收件 |
澳門攝影學會
公主攝影器材行 麗斯攝影器材行 龍影數碼沖印 芝柏數碼彩色沖印 盈科數碼攝影沖印 風格仕彩色沖印 |
(澳門賈伯樂提督街36號地下C座)
(澳門南灣殷皇子馬路55-59號) (澳門渡船街57號B地下) (澳門草堆街93號A地下) (澳門亞利鴉架街1號C) (澳門俾利喇街113號恆秀苑A1) (澳門賈伯樂提督街永聯台6號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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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評選委員: |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及攝影界前輩擔任 | |||
十二、 |
評選日期: | 另行公佈 | |||
十三、 |
評選地點: | 澳門攝影學會 (賈伯樂提督街36號地下C座) | |||
十四、 |
展覽、頒獎日期及地點: | 2015年3月期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公佈。 | |||
十五、 |
獎 品: |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優異獎: 創意獎: |
一名,獎金澳門幣肆仟元及獎盃乙座
一名,獎金澳門幣叁仟元及獎盃乙座 一名,獎金澳門幣貳仟元及獎盃乙座 十名,獎金每名澳門幣伍佰元及獎盃乙座 三名,獎金每名澳門幣貳仟元及獎盃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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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附 則: | 1. 為鼓勵參賽者起見,特別獎與冠、亞、季軍不得有相同作者,優異獎同一作者最多可獲兩個,創意獎同一作者只可獲一個;
2. 參賽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之決定; 3. 參賽作品如未符章程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凡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作出版及宣傳之用而不需給予報酬; 5. 主辦單位享有於任何情況、時間及方式下使用參賽作品之權利; 6.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發還,由主辦單位珍藏,作者有責任借出底片放大展出。 |